蚌埠市鼓励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措施
一、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
1.一次性就业补贴。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与小微企业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高校毕业生每人3000元的一次性就业补贴。政策咨询电话:0552-2047234
2.一次性创业补贴。对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农民工、退役2年以内的自主就业退役军人、建档立卡脱贫劳动者首次创办小微企业,且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政策咨询电话:0552-2051699
3.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或通过新就业形态方式就业,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照每人每月给予350元职工养老保险补贴(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职工养老保险补贴为每人每月450元)和100元职工医疗保险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24个月。政策咨询电话:0552-2051699
4.创业担保贷款政策。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可在户籍所在地或创业所在地申请最高额度为5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在贷款期限内按规定由财政给予贴息。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借款个人,可继续提供创业担保贷款贴息,但累计次数不得超过3次。对高校毕业生设立的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300万元,财政按规定给予贴息。政策咨询电话:0552-2047234
5.自主创业税收优惠政策。持人社部门核发《就业创业证》(注明“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的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创办个体工商户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下同)内按每户每年144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政策咨询电话:0552-2051699
6.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岗计划。基层特岗旨在吸纳毕业2年内未实现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到街道(乡镇)、社区从事社会管理及其他服务工作。基层特岗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用人单位承担劳动合同主体责任。对尚在劳动合同期内的基层特定岗位人员,纳入“三支一扶”计划招募范围;在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招聘中,基层特岗服务期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我市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优先安排上岗。政策咨询电话:0552-2051699
7.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即:支教、支农、支医和帮扶乡村振兴。2021年至2025年,实施第四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每年选派3.2万名左右高校毕业生到基层服务。我省计划每年招募1000名左右“三支一扶”人员。我市每年招募20名左右。政策咨询电话:0552-3125679
二、鼓励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政策
8.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对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或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并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按其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12个月。补贴对象扩大到中小微企业。政策咨询电话:0552-2051699
9.就业见习补贴。经认定的见习单位招募毕业前6个月高校学生、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参加3-12个月就业见习。见习期间,企业按每人每月不低于2000元标准给予见习人员生活补助,同时,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就业补助资金按每人每月1400元给予见习基地补贴,另按照见习人员人均200元、100元标准给予见习基地一次性见习指导和相关保险补贴。对见习期未满与见习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中小企业,给予见习单位的剩余期限见习补贴政策延续到2022年底,对见习人员留用的按1000元/人标准落实一次性奖励政策。政策咨询电话:0552-3111506
10.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对中小微企业新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稳定用工6个月以上、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照1000元/人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咨询电话:0552-2051699
二、支持高校毕业生培训方面政策
11.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政策。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自主选择依法设立的培训机构,培训后取得培训合格证书,培训费用可以享受先缴后补。政策咨询电话:0552-2043172
12.企业新员工培训政策。为鼓励企业对新进员工进行岗前培训,与企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新录用人员,在一年以内参加岗前培训,根据培训合格人数,按不低于人均800元标准给予企业培训补贴。政策咨询电话:0552-2043172
13.创业培训政策。对具备创业条件、创业意愿且有培训愿望的各类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学生、高校学生、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等可以根据处在不同创业阶段免费参加有针对性的阶梯式创业培训。政策咨询电话:0552-3119615
三、人才引育支持政策
14.助学贷款代偿政策。对毕业2年内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在我市企业稳定就业一年后仍留在原企业就业的,对其助学贷款本金尚未偿还部分,由就业地县、区3年内根据每年还款计划予以代偿,每年代偿金额最高不超过1万元。政策咨询电话:0552-2051699
15.安居保障政策。对我市重点产业企业新引进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的,免费提供人才公寓,期限3年;自行租住的,连续3年给予1.5-3.6万元/年的住房租赁补贴;在蚌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一次性给予5—20万的购房补贴。政策咨询电话:0552-2567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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