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评估专业学分制培养方案

发布时间:2021-09-16浏览次数:194

  1.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具有系统的经济、管理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有扎实的资产评估专业知识及资产评估操作技能,能在国有资产管理、工程建设管理、土地管理及其他政府经济管理部门,以及金融机构、企事业单位和资产评估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资产评估业务和管理工作,基础扎实、知识面宽、专业能力强、综合素质高,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应用型专门人才。


  1. 专业特色与培养要求

 本专业适用面广,前景发展空间大,学生可在资产评估师事务所、企事业单位、金融机构、政府部门等多层面就业;专业培养强调资产评估、财务、会计、法律和其他经济管理方面的理论与实务相结合及综合素质培养,学生主要学习资产评估相关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接受资产评估方法与技巧方面的基本训练,具有分析和解决资产评估问题的基本能力。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资产评估学、财务管理学、企业管理学、会计学和经济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

2、熟练掌握资产评估的基本方法,具有从事本专业实际业务工作的能力,具备相应的职业技能。了解资产评估专业的理论前沿和发展动态,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造能力。

3、熟悉并掌握与资产评估与管理相关的法律知识、行业法规、监管规章。

4、具有较强的语言与文字表达、人际沟通、知识更新、团结协作、社会活动、信息获取能力及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5、掌握一门外国语基础知识,掌握计算机应用基础知识,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


三、学制

 本专业基本学制为4学年,可实行3-6年弹性学制。凡依照培养方案提前学完全部课程并取得相应学分,符合毕业条件者,允许提前毕业(修业年限不得少于3年)。学生在符合有关规定的条件下,可延长在校学习期限,但不得超过两年延长期。


四、学分分类统计表

课程类型

学分

备注

公共基础课

思想政治理论与实践

16


通识教育课程

46


合计

62


学科基础课

合计

45


专业核心课

专业必修课

31


专业限选课

6


合计

37


实践性教学环节

合计

16


总计

160



五、毕业与授予学位

 学生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经考核成绩全部合格,且完成课外教学学分要求,包括应用素质学分(8分)及第二课堂、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由学院颁发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办法规定的,授予管理学学学士学位。


六、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

 军训(2学分)、心理健康及安全教育(2学分)、职业生涯规划(1学分)、就业指导(1学分)、专业实践(2学分)、劳动教育(2学分)、毕业实习(2学分)、毕业论文设计(4学分),共16学分。